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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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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学院

英文名:Kaili University 简称:“凯院” 所在地:黔东南 院校代码:10669 类型:综合类

省属普通本科
  • 凯里学院招生简章

凯里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0-02-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6]9号)、《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凯里学院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3号(邮编:556011)  第四条学校概况:凯里学院源于1958年成立的黔东南大学,校名几经更迭变迁,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校园占地面积1675亩,校舍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校园建筑布局合理、特色鲜明,是贵州地方高校最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现代化大学校园。学校现有教职工934人,其中正高职称95人,副高职称315人,博士学位教师(含在读)134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1700余人,另有外国留学生98人。学校现有13个教学分院,46个本科专业,生源来自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建有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旅游学),省级特色重点学科、重点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8个(材料物理与化学、人类学、旅游管理、生物学、植物学、园艺学、设计学、音乐学)等。图书馆现有馆藏图书104.4万册、电子图书455万册(196万种),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997.94万元。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凯里学院成立由校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及相关分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分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分类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分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学校纪检部门对考试和招生录取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凯里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计划招收140人。专业名称计划类别招生对象会计35文理兼招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学前教育35文理兼招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移动通信技术35理工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建筑工程技术35理工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实际以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18年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四章报考条件  第七条报考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具备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文史类语文成绩必须达到B等及以上;理工类数学成绩必须达到B等及以上。  (三)符合贵州省中职单报高职考试资格的应、往届毕业生,需获得毕业资格,方能报考。  (四)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建筑类专业色盲、色弱者限报)。  第五章报名考试测试  第八条凯里学院分类考试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50%”的评价方式。综合考生两项考核成绩形成最终评价总分。  第九条凯里学院分类考试网上报名及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如下:  (1) 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3月5日—3月10日(第一次)  (2) 专业测试及考试时间:  2018年3月17日(星期六9:00—17:30),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照片到凯里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资格审查和领取准考证。  2018年3月18日(星期天),所有考生进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中职考生在测试完毕后,另外下午还需进行文化课程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第十条凯里学院分类考试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以现场考核方式进行,会计专业考核内容为:会计基本技能测试(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学前教育专业考核内容为:学前教育基本技能测试(音乐、美术、舞蹈等技能各选一项展示);移动通信技术专业考核内容为:电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实操;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考核内容为:识读建筑平面施工图。  中职毕业生文化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300分)。所有考生均按照第一志愿的专业进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凯里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凯里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实行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先后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满,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  第十三条凯里学院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或者日语。  第十四条凯里学院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成绩及录取结果公示  (一)2018年4月30前,在凯里学院学校网站公布分类考试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考核成绩。  (二)按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  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被拟定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8年的全省普通高考考试。  (三)经公示无异议,并经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正式投档录取后,由学校寄发凯里学院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毕业文凭  第十六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凯里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凯里学院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凯里学院分类招生考试统一各专业学费:3500元/学年,住宿费:1150元/学年。住宿按标准四人间统一安排。  第九章附则  第十八条在凯里学院就读期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学校内设的各类奖助学金、精准扶贫、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第十九条经凯里学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以书面形式向凯里学院招生就业处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凯里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kluniv.edu.cn  通讯地址:凯里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 0855-8553376 0855-8510505  联系人:刘老师、贺老师详情
凯里学院2020年省外艺术类招生简章2020-06-15
一、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全称:凯里学院(代码:10669)办学性质:公办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本科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学校校址:贵州省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3号(邮政编码:556011)二、专业介绍:音乐学(艺术类 文理兼招 本科 学制4年)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扎实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能适应初、高级中学音乐教学、表演团体、文化管理部门工作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主要课程 声乐、钢琴、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作曲、复调、曲式学、乐队编配、中外音乐史、合唱与指挥、音乐美学、中学音乐教材教法等。音乐表演(艺术类 文理兼招 本科 学制4年)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较为扎实的理论基础与实践技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创新精神。毕业生能胜任中小学音乐教学,文艺团体专业演员,文化艺术机关管理等工作。主要课程 声乐基础、声乐基础实训、钢琴基础、钢琴基础实训、合唱与指挥、合唱与指挥实践实训、钢琴即兴伴奏、钢琴即兴伴奏实训、舞台表演、舞台表演实训、音乐赏析实训、音乐欣赏实训。舞蹈学(艺术类 文理兼招 本科 学制4年)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扎实的舞蹈表演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能适应初、高级中学舞蹈教学、表演团体、文化及旅游等部门工作的高级表演人才。主要课程 古典芭蕾基础、中国古典舞基训、舞蹈解剖学、音乐基础、钢琴、舞蹈艺术概论、苗族舞蹈、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中国古典舞身韵、毯技课、中外舞蹈史、舞蹈编导技法、舞蹈排练、舞蹈写作与评论、舞蹈即兴表演、舞蹈剧目赏析、舞蹈教学法等。三、专业招生计划和考试科目:省份专业招生计划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备注湖南音乐学102月9至10日视唱练耳、专业主项舞蹈学10基本功、技术技巧 剧目山东音乐学102月4日视唱练耳、专业主项音乐表演10视唱练耳、专业主项四、报名条件:1、符合教育部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规定。2、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3、湖南省考生需取得2020年湖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资格的考生方可报考。五、《合格证》发放、考试成绩通知及查询: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我校专业《准考证》按考点安排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术科考试。考生必须自觉严格遵守考点的考试纪律,如有违反,取消考试资格。2、《合格证》发放:我校原则上根据招生计划1:4的比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分专业排名,划定合格线并将获得《合格证》资格的信息公布在我校艺术类考试成绩查询系统中,考生自行查询本人考分及合格信息。3、成绩通知及查询: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可于2019年4月15日后登录我校网址:http://adweb.kluniv.edu.cn/查询考试成绩。六、录取1、我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2、考试需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招生体检和文化课考试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择优录取。七、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凯里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八、其他:1、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2、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实行奖、贷、助、补、减等制度,鼓励学生刻苦、勤奋学习。3、毕业生就业方式:学生毕业后按照当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政策自主择业。九、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凯里学院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贵州省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3号 邮编:556011电 话:0855— 8553376 传 真:0855—8510505详情
凯里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06-12
                                          凯里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校,实施“阳光招生”,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凯里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中文名,凯里学院; 英文名,Kaili University 学校国标代码:10669;学校地址:贵州省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3号;邮政编码:556011。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凯里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监督下进行。学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规章制度,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等具体事务。 第七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咨询信访工作站,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均以各生源地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九条 学校继续推行“大类+专业”招生模式。大类专业包含:“教育学类”(含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体育学类(含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其他专业按原有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条 录取批次:提前本科(艺体类批次)、二批次本科(含少数民族班)、本科预科和专科升本科。(具体时间根据各地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录取工作安排实施)。                                              第五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00%投档。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原则为: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 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学校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学校将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对于进档考生,各专业录取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含大类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若在录取中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录取计划有限的情况,学校将依据文史类专业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专业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口试,同等条件下,专业口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报考体育、艺术类考生,必须符合学校招生条件要求,参加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艺术类专业必须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体育类考生录取时文化分和专业分双上线,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文化分÷2+专业分)。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                                                    第六章 毕业文凭 第十八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凯里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学位类别的学位证书。                                                       第七章 复查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2020年招生人数及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区)高考招生目录。 第二十一条 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二十二条 师范专业的学生实行专业奖学金制度。符合条件的所有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超一本分数线奖学金。 第二十三条 资助困难生的政策和措施:实行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办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省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3号。 邮政编码:556011。 联系电话:0855-8553376、0855-8510505(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kluniv.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adweb.kluniv.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855-8558302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凯里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详情
凯里学院2017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2017-06-0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我校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进行,维护学校、考生的正当权益,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招”,实施“阳光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学[2010]1号和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 中文名:凯里学院; 英文名:KailiUniversity        学校代码:10669;   学校地址:贵州省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3号(邮政编码:556011)。第三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条 凯里学院位于贵州省东南部凯里市,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由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层次的高等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659亩。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学生工作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第六条 学生工作处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校内挑选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教师和干部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和招生咨询信访工作站,对学校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是: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第九条 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平行志愿考生;当第一平行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后志愿的考生。各专业录取采用“专业清”办法,即优先录取第一专业,不能满足时,再考虑第二专业、第三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口试,同等条件下,专业口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报考体育、艺术类考生,必须符合学校招生条件要求,参加术科考试且成绩合格。艺术类考生(在省外设点的必须参加校考)成绩双上线(文化、专业)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体育类考生录取时文化分和专业分双上线,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文化分÷2+专业分)。第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毕业文凭第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凯里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第五章 其他第十二条  2017年招生人数及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区)高考招生目录。第十三条 严格按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第十四条 师范专业的学生实行专业奖学金制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第十五条 资助困难生的政策和措施: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精准扶贫、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第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凯里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学校网址:http://www.kluniv.edu.cn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及传真:0855-8553376、0855-8510505传真:0855—8509281学校招生E-mail:klxyzszxxf@163.com  详情
凯里学院201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2018-05-18
凯里学院201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我校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进行,维护学校、考生的正当权益,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招”,实施“阳光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学[2010]1号和贵州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文名:凯里学院;英文名:Kaili University 学校代码:10669;  学校地址:贵州省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3号(邮政编码:556011)。第三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办学性质:公办;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条 凯里学院位于贵州省东南部凯里市,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由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改建为本科层次的高等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659亩。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和招生咨询信访工作站,对学校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考生提供咨询服务。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校内挑选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教师和干部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是: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第九条 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报考我校的生源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后志愿的考生。各专业录取采用“专业清”办法,即优先录取第一专业,不能满足时,再考虑第二专业、第三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低分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口试,同等条件下,专业口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报考体育、艺术类考生,必须符合学校招生条件要求,参加术科考试且成绩合格。艺术类考生(在省外设点的必须参加校考)成绩双上线(文化、专业)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体育类考生录取时文化分和专业分双上线,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文化分÷2+专业分)。第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四章 毕业文凭第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凯里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第五章 其他第十二条 2018年招生人数及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区)高考招生目录。第十三条 严格按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第十四条 师范专业的学生实行专业奖学金制度。符合条件的所有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第十五条 资助困难生的政策和措施: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精准扶贫、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第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凯里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学校网址:http://www.kluniv.edu.cn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及传真:0855-8553376、0855-8510505 传真:0855—8553376学校招生E-mail:klxyzszxxf@163.com  详情
凯里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9-05-25
凯里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校,实施“阳光招生”,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凯里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中文名:凯里学院;英文名:Kaili University                             学校国标代码:4152010669;                                                       学校地址:贵州省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3号;邮政编码:556011。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公办院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凯里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监督下进行。学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第六条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七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咨询信访工作站,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八条学校面向全国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均以各生源地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九条学校继续推行“大类+专业”招生模式。大类专业包含:“教育学类”(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体育学类(含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其他专业按原有招生计划执行。第十条录取批次:提前本科(艺体类批次)、二批次本科(含少数民族班)。(具体时间根据各地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录取工作安排实施)。第五章录取规则及要求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00%投档。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录取原则为: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第十三条  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学校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学校将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第十四条对于进档考生,各专业录取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含大类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做退档处理。第十五条若在录取中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录取计划有限的情况,学校将依据文史类专业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专业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口试,同等条件下,专业口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第十六条报考体育、艺术类考生,必须符合学校招生条件要求,参加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在省外设考点的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体育类考生录取时文化分和专业分双上线,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文化分÷2+专业分)。第十七条 我校对已录取考生组织体检,并严格按照《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9〕1号)文件规定执行。第六章 毕业文凭第十八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凯里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学位类别的学位证书。第七章复查第十九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 2019年招生人数及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区)高考招生目录。第二十一条 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第二十二条 师范专业的学生实行专业奖学金制度。符合条件的所有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超一本分数线奖学金。第二十三条 资助困难生的政策和措施:实行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第二十四条学校招办联系方式:地址:贵州省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3号。邮政编码:556011。联系电话:0855-8553376、0855-8510505(兼传真)学校网址:http://www.kluniv.edu.cn/学校招生网址:http://adweb.kluniv.edu.cn/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凯里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详情
凯里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5-05
一、学校概况凯里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407亩,校舍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2932万元,建有千兆校园网和六个省级评估合格的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图书馆藏书达56.9万册。现有教职工482人,其中专任教师352人;专任教师中正高以上职称29人,副高以上职称137人,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58 人;在读博士10人,在读硕士34人;另有兼职教授72人。现设有12个系、5个部、15个研究所和研究中心;专业设置有13个本科专业、24个专科专业和一个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截止2007年底在校生6500多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800多人;另有成教生4500余人,外国留学生4人。普高学生来自全国十四个省、市、自治区。1978年以来,为社会各行业培养了14000多名合格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学校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69;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教育;学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学校地址:贵州省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3号(邮编:556000)二、招生计划2008年招生总计划数为:3010人(其中本科1200人,专科1210人,五年制大专100人,少数民族本科预科500人),分专业计划见招生目录。三、录取原则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后志愿的考生。各专业录取采用“专业清”办法,即优先录取第一专业,不能满足时,再考虑第二专业、三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口试,同等条件下,专业口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报考体育、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术科考试且成绩合格。录取时文化分和专业分所占比例及录取原则按有关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五、招生组织机构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学生工作处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六、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凯里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本院网址:http://www.kluniv.cn;本院招生E-mail:xsgzc@126.com本院招生咨询电话及传真:0855-8509281、13638559511 0855-8509281(传真)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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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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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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