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调整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贷款额度、办理贷款的相关项目收费以及异地互认的规定。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未实施)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黔东南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改革后: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黔东南市尚未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1、申请人身心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
3、申请人夫妻双方目前在银行无贷款余额,无不良信用记录,银行信用卡无恶意透支金额及记录。
4、申请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该商品住房楼盘已达到主体结构封顶的工程进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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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1、身份证
2、婚姻证明
3、购房合同
4、备案登记表
5、预告登记证
6、首付款收据及银行进账单。
7、根据不同贷款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购买商品房:
购买二手房:
异地贷款:
1、申请人持身份证、婚姻证明、购房合同、产权预告登记证、首付款收据及银行进账凭证到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业务窗口与工作人员面谈,进行贷款资格认定;
2、资格认定合格的,发放贷款资格审批表;(1—2项共3个工作日)
3、申请人到委托银行领取贷款申请表,填写并准备相关贷款材料后送交委托银行;(不计工作日)
4、委托银行收表后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信息,传送到公积金管理机构;(4个工作日)
5、公积金管理机构印制贷款委托通知书书,送交委托银行;(1个工作日)
6、申请人到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签署住房抵押登记手续文件,开设个人还贷账户;(1个工作日)
7、委托银行经办人员到本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贷款住房抵押登记手续;(10个工作日)
8、申请人的住房贷款抵押登记手续办妥以后,委托银行办理贷款资金划转手续,并通知借款人领取贷款合同和放贷凭证。(3个工作日)
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未实施)
现行中: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改革后: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新政贷款额度变化(未实施)
现行中:黔东南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
改革后:黔东南市暂未对公积金贷款额度作出调整,若有变化将第一时间更新。
贷款额度:
1、凯里地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其他县调整到40万元。
2、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在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贷款期限: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